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名单公示
为推动全球科技产业交流、提升全球服务能力,本届高交会已与以下单位达成联合营销合作,共同开展宣传、推广及招展工作。
现公示经资质审核的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名单按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名称 | 序号 | 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名称 |
1 |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 30 | 上海信世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2 | 广东省信息协会 | 31 | 上海辰招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 | 32 | 昊钥展览展示(上海)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工业自动化行业协会 | 33 | 北京数瞻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5 | 深圳市智能穿戴行业协会 | 34 | 北京中孚华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 | 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促进会 | 35 | 北京智享汇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7 | 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 | 36 | 北京京京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8 | 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协会 | 37 | 北京中弘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9 | 深圳市数据链产业促进会 | 38 | 数字赋能(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儿童智能产品协会 | 39 | 天津市集群共建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
11 | 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 | 40 | 天下(广东)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12 | 深圳市龙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 41 | 广东高端人才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
13 | 深圳自动化学会 | 42 | 深圳市模具制造杂志社有限公司 |
14 | 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 43 | 深圳市明若星空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 44 | 天美电子竞技(深圳)有限公司 |
16 | 珠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 45 | 中城康帕斯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17 | 珠海市制造业协会 | 46 | 深圳市福寿康养科技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博旭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47 | 深圳市奥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仪器行业协会 | 48 | 深圳市天龙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黄埔区信息行业协会 | 49 | 深圳放心展示展览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南沙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 50 | 深圳世佳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22 | 佛山市顺德区电子信息商会 | 51 | 爱奇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23 | 佛山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协会 | 52 | 展汇国际 |
24 | 乐清市电子工业协会 | 53 | 广州市博旭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25 |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 54 | 广州众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6 | 浙江天玺展览有限公司 | 55 | 杭州达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7 | 南京润展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56 | 上海能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8 | 上海竖业展览有限公司 | 57 | 乐清市猿产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9 | 利欧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 58 | 深圳市六方金桥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温馨提示
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在与参展商沟通时,可引导其到此页面核实合作身份,避免出现信任问题。若组委会未及时更新名单信息的,可直接联系对接的工作人员进行情况说明,由工作人员反馈至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单调整。
风险提示
参展方需自行核实合作方资质。近期市场出现个别机构冒充高交会“指定代理”收取展位费用或承诺虚假权益,此类行为均属违法,涉嫌犯罪。请参展商及观众通过本页面或网站首页公示的官方渠道直接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避免财产损失及法律风险。
举报与公示机制
如发现机构虚假宣称与高交会合作的,请立即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邮箱:zhangqing@zhenweiexpo.com
举报电话:18503046363(工作日9:00-17:00)
我们在此承诺,对举报者的信息严格保密,经核实属实的举报,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者相关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高交会伴手礼等)。
高交会组委会有权将核查并公示违规机构名单,以维护参展者权益。
官方联络方式
为确保参展商的参展合规性,请通过以下高交会官方渠道咨询或办理参展事宜:
官网://m.bunnypickup.com
邮箱:zhangqing@zhenweiexpo.com
联系电话:185 0304 6363(工作日9:00-17:0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宝安大道6099号星港同创汇天枢座705
免责声明
参展商因通过非官方渠道产生的纠纷或损失,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向责任方追偿,高交会主办方及组委会不承担连带责任。本联合营销合作伙伴名单将定期更新,组委会有权对合作机构实时监管,发现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行为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公示未尽事宜,组委会有权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解释及合理调整,最终解释权归高交会组委会所有。
2025年07月18日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